| 潍坊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系隶属市政管理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潍坊市潍城区北马道103号,固定资产144.9万元,编制60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1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7人,离退休职工43人,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养护科、设备科、工程科、计划科、监察中队六个科室,主要职能是承担着城区28条主干道全长113公里、面积343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和人行道,190余公里的地下雨、污水排水管网和22座桥梁涵洞的养护管理工作,同时担负着城区防汛和市政设施的监察、维修管理任务。目前,该处现有沥青再生机一台,130自卸车二辆,福田自卸车二辆,管道疏通车一辆,综合养护车一辆,压路机二台,巡查三轮摩托车五辆,其它车辆5辆。该处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改良现有设备,自己生产、使用新型冬季道路修补沥青料,即节约生产成本,又使冬季道路修补质量得到极大提高。日前该单位已通过GB/T19001-2000-ISO9000:2000国家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了认证证书,在全局系统内率先启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志着我市市政工程养管事业正在逐步与国际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接轨。自2001年成立以来,在市政管理局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国务院令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国家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逐步加大对城市市政设施的养管力度和道路监察力度,截至2004年底,中心城区主干道路完好率已达87.5%。由于岗位特殊,业绩突出,该处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班组,所属养护科“三八”道路养护班先后于2002、2003年被市、省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2005年3月又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所属市政监察中队2002年被省建设委员会授予“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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