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与建立机制。
1、成立抢修领导小组,丁杰同志任组长,李金亭同志任副组长。
2、组建快速反应抢修队,人员由维修队11人组成,王大忠同志任队长,配备3台高空作业车、1台巡查车和相应作业器材,以及专用通讯工具。
3、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定时检测照明设施运行情况,认真收取信息来源,其中包括上级的、系统内外的、群众反映以及义务监督员传递的信息。
4、建立配套联动机制,以市夜景照明集中控制中心以及路灯维修服务热线为基础,与市政管理局“12319服务平台”和市电业局“110联动”组成紧急抢修快速反应机制。
二、紧急事故(故障)抢修程序。
1、抢修队随时做好出动准备,车辆、器材、工具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确保快速反应能力。接到抢修指令,30分钟内出动,到达现场不超过45分钟
2、夜间大面积灭灯或白天亮灯,抢修队接到报警,紧急出动,查明原因,立即抢修。一般故障,夜间大面积灭灯12小时内恢复,白天亮灯1小时内排除故障。 |